调减出口起运港单证类费收的通知
SHU JING
2019-03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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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我司总部通知,自 2019 年 3 月 20 日船舶起,调整国内各起运港出口文件费(ODF)。
新收费标准如下:
RMB425/BL
备注:
1. 起始船名航次: 按我司船期表开航日期为准。
2. 调整港口包括:上海、大连、福州、广州、南京、张家港、宁波
青岛、厦门、汕头、蛇口、天津
1) 自2019年3月20日船舶起(按我司船期表开航日为准),取消上海港出口分并单费及第三地签单费。
2) 从2019年2月23日起,取消大连港日本航线出口货物DTS。
3) 从2019年2月1日起,取消天津新港出口货物TTS。
特此通知!